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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特色贵州将打造温泉省索道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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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9日讯28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了《贵州省大旅游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着力打造“温泉省”“索道省”“桥梁省”“山地户外运动省”和“避暑胜地”。

方案提出,推动“温泉+”多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文化主题突出、功能多元多样的特色温泉小镇、温泉养生基地、温泉酒店、温泉度假村、温泉民宿等产品体系,力争到年集聚资源打造中高端温泉旅游景区50个以上,温泉产业规模突破亿元。

方案明确,以“山地索道”产品建设、设施配套、服务创新为抓手,加快建设高水平“山地索道省”,年推动建设索道项目5个。

方案提出,全力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提升和完善个生态体育公园、个汽车露营基地、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到年,重点建设30个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30个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0个省级体育特色小镇;重点推出10条特色体育旅游黄金线路。

以下为方案全文。

贵州省大旅游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落实《贵州省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行动方案》,推进大旅游恢复发展、创新发展、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始终突出特色、产业、项目和效益,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攻坚年计划,做实“三增一降”,持续巩固提升大旅游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地位,加快建设旅游强省,全力打造“双一流”目的地。

年全省旅游业完成投资亿元以上,旅游企业(含经营管理单位)达4.4万户左右,旅游就业人数75万人左右,旅游业增加值到达亿元以上,力争入境游客、过夜游客、旅游购物占比同比增长,游客投诉率同比下降。

到年,全省旅游业完成投资亿元以上,旅游企业(含经营管理单位)达4.45万户左右,旅游就业人数80万人左右,旅游业增加值达到亿元以上。

到年,旅游业累计完成投资亿元以上,旅游企业(含经营管理单位)达4.5万户左右,营业收入超1亿元的旅游企业达到70家以上,旅游就业人数达到85万人,旅游业增加值达到2亿元左右、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着力实施大旅游总体布局优化行动。突出贵州特色,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为抓手,着力打造“温泉省”“索道省”“桥梁省”“山地户外运动省”和“避暑胜地”。

1.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践行“六全理念”,指导创建单位对标找差距、补短板,推动6个市(州)、12个县(市、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验收达到40个以上,到年全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突破10家,加快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建设“中国温泉省”。推动“温泉+”多产业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文化主题突出、功能多元多样的特色温泉小镇、温泉养生基地、温泉酒店、温泉度假村、温泉民宿等产品体系,力争到年集聚资源打造中高端温泉旅游景区50个以上,温泉产业规模突破亿元。(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3.建设“索道省”“桥梁省”。以“山地索道”产品建设、设施配套、服务创新为抓手,加快建设高水平“山地索道省”,年推动建设索道项目5个。依托交通遗迹遗产、世界级桥梁工程、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桥梁旅游,力争到年打造推出5个以上交通旅游、桥梁旅游新项目。(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4.打造“山地户外运动省”。积极开发高桥极限、洞穴探险、山地自行车、水上运动、攀岩、山地越野等特色业态。全力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提升和完善个生态体育公园、个汽车露营基地、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到年,重点建设30个城镇体育旅游示范基地、30个景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10个省级体育特色小镇;重点推出10条特色体育旅游黄金线路。(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5.建设“中国避暑胜地”。以气候优势、生态优势、特色文化资源为依托,使“避暑胜地”成为贵州旅游新名片。做足山、水、林、田、村、湖、泉、洞、寨文章,加快构建中高端避暑旅游和休闲度假产品体系。(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气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6.培育旅游产业集聚区。以茅台酒、FAST中国天眼、千里乌江、长征文化、民族村寨为依托,布局建设世界名酒文化旅游带、国际天文科普旅游带、千里乌江滨河度假旅游带、长征红色文化旅游带和特色民族文化村寨旅游带,到年初步培育旅游产业集聚区2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着力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行动。依托长征主要行进线路,以红军长征历史事件为主脉,以遵义红色旅游名城为核心,串联黎平会议旧址、四渡赤水纪念地等重要节点,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带,力争出精品、出亮点,在全国树典型。

7.推动文物保护传承工程实施。制定实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编制贵州长征文物名录。推动全省长征文物的抢救、保护、修缮和展示利用。完善全省长征类纪念场馆展陈提升、规范解说体系,开工建设一批长征类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确保年底向社会开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党史研究室,各市〔州〕人民政府)

8.推动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年底前完成8个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目录提升工程,加快推进赤水河谷文旅融合集中展示带建设,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和研学旅游产品,建设一批红色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形成长征线路串点带面的红色旅游新格局。(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各市〔州〕人民政府)

9.加快“长征步道”“红军村”建设。以“重走长征路”为主题,加快对长征历史步道的认定工作,年公布一批红军路。加快对“红军村”文化内涵挖掘,建设长征驿站、民宿客栈等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开展“重走长征路”活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着力实施项目大会战行动。强化重点项目谋化、招商、调度和考核,确保每年发布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推动项目转化为企业、企业转化为经济总量。

10.发布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温泉、桥梁、索道、度假、康养、乡村民宿、旅游装备制造等项目为重点,分级分类构建旅游“项目库”,年,全省发布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个以上,项目总投资亿元以上。力争投资1亿元以上的文旅重点项目达到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达到个。(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1.签约一批重大项目。充分利用国际数博会、国际酒博会等重大平台开展市州联合招商行动,瞄准国内外旅游强企业开展产业大招商活动,引进更多战略投资者。年力争签约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个以上,合同投资额1亿元以上;到年力争累计签约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1个以上,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三年累计达2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2.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年,推动20个以上康养度假、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旅游装备制造、旅游商品研发制造等重大投资项目落地开工。加快续建项目建设进度,打造一批亿元旅游产业项目,全省旅游投资同比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13.推动投产一批重大项目。狠抓竣工率、投产率,年支持和推动10个以上重大旅游项目建成投产运营。每年推出一批建设力度大、工程进展快、条件较成熟的旅游项目,适时组织召开旅游项目观摩会。(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着力实施企业培育行动。全面摸清和动态掌握旅游企业底数,培育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支持一批旅游企业进入全国强。

14.建立健全旅游“企业库”“现状图”。开展旅游企业摸底调查,全面摸清全省旅游企业总量、规模及结构情况,年建立健全贵州旅游企业库,绘制旅游产业链全景图和现状图,以后每年动态更新一次。(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5.发展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重点推动旅行社、旅游住宿及餐饮、旅游车队、旅游商品、旅游演艺等行业涌现更多企业主体。举办贵州省乡村旅游创客大赛,推动乡村旅游创新创业。年,力争全省旅游各类企业在年初统计数的基础上增加10家以上,到年各类企业累计增加3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局、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6.培育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大力培育和引进旅游龙头企业,支持企业拓展产业链条,打造大型现代旅游集团,年形成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旅游企业50家以上;到年,扶持发展家旅游骨干企业,培育10家综合性旅游龙头企业和贵州特色旅游商品企业,新增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旅游企业2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7.大力支持上规上限上市。大力实施旅游企业培育“四转”(即个转企、企转规、规转股、股转上)工程;重点突出五类企业培育,即酒店上规培育、旅行社尖子企业培育、景区景点提升营收培育、旅游车队增量做强培育、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培育。年,建立全省拟上市旅游企业后备名录库,力争5家以上旅游企业上规上限;到年力争15家以上企业上规上限上市。(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贵州证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着力实施大旅游投融资改革行动。加快建立旅游“客商库”“资金池”,全面拓展旅游投融资渠道,推动发展动力从资源支撑向资本驱动转变,加快旅游产业化进程。

18.建立旅游“客商库”。研究分析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及上市公司战略布局,构建招强引优“客商库”。制定项目招商计划,以省外境外大型宣传推广活动和重大展销活动为平台,每年组织旅游项目开展对外招商活动2次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19.做大旅游业“资金池”。推动金融机构面向重点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开展信贷业务,支持各类融资担保公司为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0.指导各地做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工作。年争取50个以上旅游重点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指导各地做好新增中央投资旅游项目储备及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推动省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50个以上重点康养旅游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着力实施旅游商品贵州化行动。强化旅游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打造贵州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全面提升贵州旅游商品发展质量和水平。

21.树立贵州特色品牌。突出贵州设计、贵州文化、贵州品牌、贵州制造,培育一批贵州特色旅游产品和品牌,在“贵银”、刺绣及其衍生品、发酵食品、特色农产品、大健康产品等方面形成引领消费的系列产品和品牌。重点推出个左右贵州特色旅游商品,扶持和联系个左右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培育个左右旅游商品购物示范店铺(街区)。(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2.推动旅游商品企业加快发展。按照分类指导原则,推动设计、生产、销售及融合型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骨干生产企业通过优化设计、改造工艺、规模化生产加快发展;通过品牌授权、连锁化经营,加快骨干销售企业布局布点;通过加大培育和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推进骨干企业存量优化、增量扩容。(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3.整合旅游商品销售渠道。开展贵州旅游商品进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站、旅游集散地、景区、酒店、乡村旅游点、进线上销售平台“八进”行动,拓展贵州旅游商品销售渠道、提升上架率。建立一批商品集散中心、大型卖场、销售示范窗口。(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着力实施旅游产品业态创新行动。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大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特色产品,持续丰富新产品新业态供给,提升旅游消费质量。

24.推动“大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弘扬民族文化及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及三线文化、山地文化及生态文化等特色文化,积极主动与农业、体育、卫生、民宗、林业、住建、教育、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深度合作,加快建设一批“旅游+多产业”工程项目,联手打造融合型新产品新业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林业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25.打造精品旅游景区。实施“双百景区计划”,提升改造一批老旧景区,建设个年接待游客达万人次以上的景区,加快赤水丹霞、织金洞等申报创建5A级景区,推动水城野玉海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年力争实现全省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达到个以上;到年,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达到40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8家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6.提升乡村旅游特色产品。全面实施贵州省乡村旅游系列标准,统筹推进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和美丽乡村、乡村民宿、综合性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完善乡村宽带信息设施,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抢抓“十四五”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计划,整合资源优先支持有条件的乡村旅游村寨、小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公路、慢行绿道、休闲农业园区、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基地等。年培育10家左右“长征路上好民宿”,到年确保新增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个以上,新增标准级以上乡村旅游村寨、客栈和三星级以上经营户家以上,推出50家以上乡村特色民宿。(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7.着力打造一批文旅消费试点。鼓励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支持发展夜间经济,优化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力争到年,争创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文旅消费试点城市、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等5个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着力实施旅游治理能力现代化行动。推动“旅游+大数据”深度融合,扩展旅游“人才池”,建立健全适应旅游产业化发展的人才体系和体制机制。

28.推动智慧旅游上台阶上水平。推动“旅游+大数据”深度融合,完善提升贵州全域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强化智慧监管、服务、营销等功能。引导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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