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加快打造魅力泉城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倡导文明游园理念,规范不文明游园行为,打造魅力公园(景区),向市民游客提供“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文化优秀”的游园环境,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联合发布《济南市文明游园倡议书》《济南市不文明游园行为清单》。希望广大市民游客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园。让我们汇聚大家的力量与爱心,做传递文明和友谊的使者,共同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的靓丽名片。
从7月27日起,市属各公园(景区)将在公园出入口等显著位置布设展板进行宣传,引导游客文明游园。
济南市文明游园倡议书
亲爱的游客朋友们:
公园是人们踏青赏花、避暑纳凉、休憩健身、亲近自然的公共场所。为保持公园的优美环境、优良秩序,营造文明、和谐、舒适的游园环境,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共同战胜疫情。按1米线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二、爱护公园环境。不私挖野菜,不踩踏草坪,不攀折花木,不损毁树木,不采摘花果,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弃垃圾,不营火烧烤,不随意搭帐篷、吊床。
三、爱护公园设施。不在公园建筑物、自然景物及各类设施上涂写、刻画、张贴。不损坏公园路灯、凉亭、园内标识牌等公共设施。
四、爱护公园动物。不跨越围栏护网,不惊扰、追赶、恐吓、投打动物,不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与动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干扰动物栖息。
五、爱护园区水景。不向湖泊、泉池、护城河等水域内投掷废弃物,不污染水质。
六、遵守公共秩序。主动排队,服从管理,不拥挤、不打闹;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携带宠物和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物品入园;不在公园内擅自摆摊设点、无照经营,不追逐游客强行兜售物品。
七、文明健身活动。不噪音扰民,不野泳垂钓,不在湖面水边嬉戏打闹。
八、树立文明形象。使用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不袒胸赤膊,不大声喧哗,不在座椅坐凳上躺卧,不随地便溺,不随处吸烟,打喷嚏咳嗽掩口鼻。
践行文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恪守公德,讲究礼仪,文明游园,摒弃不良习惯,注意言谈举止,对于不文明行为,请您主动劝止。让我们汇聚大家的力量与爱心,做传递文明和友谊的使者,共同擦亮全国文明城市的靓丽名片。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市不文明游园行为清单
1.扎堆聚集、不按1米线有序排队;
2.携带宠物以及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物品入园;
3.除残疾人轮椅、婴儿推车,应急救援车辆及工作车辆外,其他车辆未经允许入园;
4.随地吐痰、便溺,乱丢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向泉池、泉渠、湖面乱倒污水污物;
5.踩踏草坪、攀折花木,损毁树木、损坏公园各种设施;
6.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树木上乱涂滥刻,随意张贴喷涂广告、乱挂物品;
7.游园时坦胸赤膊,穿着不合时宜;
8.在草坪内、座椅坐凳上躺卧,进入喷泉内嬉戏打闹;
9.使用超分贝音响唱歌跳舞、甩响鞭、吹奏等噪音扰民行为;
10.在景区内散发传单、兜售物品、随意放生,算卦、测字及其他封建迷信活动;
11.在禁烟区吸烟,营火烧烤、私搭帐篷和吊床;
12.在湖泊、泉池、护城河等水域内游泳、洗涮衣物、垂钓、撒网、捕捉伤害鸟禽、鱼虾等行为;阻塞河道、航道及其他妨碍游船通航安全的行为;
13.跨越围栏护网,惊扰、追赶、恐吓、投打和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等伤害动物的行为;
14.游客之间发生肢体冲突或互相辱骂,不尊老爱幼等行为;
15.在山体保护范围内私自开荒种地、私设坟墓、私自取土、违规用火;
16.不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园管理规定,不听从公园管理人员劝导,影响园容园貌和游览秩序的其他行为。
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