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子宫颈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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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12 14:34:00

来源:好大夫在线

今天又有顾客医生说她宫颈糜烂三度再不治疗就要做开刀手术。在这里我再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宫颈糜烂的知识。以免大家再上当受骗了。

国际上早废弃了“宫颈糜烂”一词!

托电线杆子上小广告的福,“宫颈糜烂”可谓是家喻户晓,其实国际上早就废弃了这个词,我国的医学教材直到年才与国际接轨,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说白了就是我们一直把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当做了病。

即使到现在,搜索“宫颈糜烂”,好多排在前面的内容还是把它当疾病来大说特说,误导老百姓。

其实所谓的“宫颈糜烂”这个描述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它其实是生理性柱状上皮异位,即子宫颈外口处的子宫颈阴道部外观呈细颗粒状的红色区,阴道镜下表现为宽大的转化区,肉眼所见的红色区为柱状上皮覆盖,由于柱状上皮菲薄,其下间质透出而成红色。目前已明确“宫颈糜烂”并不是病理学上的上皮溃疡、缺失所致的真性糜烂,也与慢性子宫颈炎的定义即间质中出现慢性炎细胞浸润并不一致。因此,“宫颈糜烂”已被“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所取代,它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


  

 哪些人易有“宫颈糜烂”呢?


  青春期、生育年龄的女性;月经失调的女性;口服避孕药或妊娠期的女性。因为这些女性由于自身体内雌激素作用或受外来性激素的影响,引起宫颈柱状上皮异位。月经调理恢复正常、停止使用避孕药物、结束妊娠半年后,所谓的“宫颈糜烂”将会自行消失。 


  到底需不需要治疗“宫颈糜烂”呢?


  前面提到子宫颈糜烂样改变只是一个正常的临床征象,但是可为生理性改变,也可为病理性改变。


  如果发现宫颈有糜烂样改变还是需要就医。无症状的生理性柱状上皮异位者不需要处理;对糜烂样改变伴有白带异常或接触性出血,还是需要在临床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但是白带异常并不是“宫颈糜烂”所致,而是炎症感染所致。对于子宫颈糜烂样改变伴有接触性出血,还需要进行子宫颈细胞学检查和(或)HPV检测,必要时行阴道镜及活组织检查来排除子宫颈上皮内瘤变或子宫颈癌。而子宫颈上皮内瘤变及早期子宫颈癌时宫颈也呈糜烂样改变。


  


  “宫颈糜烂”会致癌吗?


  所谓的“宫颈糜烂”并不是发生宫颈癌的直接原因,宫颈癌的发生是和人乳头状瘤病*(HPV)的感染有关的。而HPV是一种很常见的病*,如只是短时间内感染,大多能够依靠自身的免疫系统将病*彻底清除。有些持续高危型HPV感染者,在宫颈鳞柱交界区持续感染时,容易发生癌前病变和宫颈癌。

 

什么样的“宫颈糜烂”需要治疗?

那么经过TCT和HPV检查后,哪些情况需要治疗?又用什么方法治疗呢?

1.小于30岁的女性,只是单纯、表浅的宫颈糜烂,多为生理性变化,不必治疗。

2.对于有症状(白带增多、外阴瘙痒、性交后出血等)的宫颈糜烂患者,如果TCT报告为宫颈炎,排除了宫颈癌或癌前病变,那么可以首先选择局部上药。如果效果不佳,可以用物理方法治疗,如激光、微波等,未生育女性尽可能选择对宫颈创伤小的治疗方法。

3.如果诊断为宫颈上皮内瘤变,也就是平时说的宫颈癌前病变(CIN)也不要惊慌,完全是可以治愈的。宫颈上皮内瘤变分为低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瘤变(HSIL)和原位腺癌(AIS)。

①LSIL包括CINI、轻度不典型增生、扁平湿疣等,大部分可自然消退,因此可以观察,定期随访,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也可采取局部治疗;

②HSIL包括CINII、CINIII、原位癌等,这部分具有恶性转化风险。CINII型的患者可以考虑物理治疗或宫颈环形电切(LEEP)治疗。CINIII型的患者考虑宫颈环形电切(LEEP)或锥切治疗,年纪较大的可以考虑子宫切除。早发现早治疗,宫颈癌前病变(CIN)不会危及生命。

所以现在推荐21岁后的女性应每年进行一次宫颈刮片检查,30岁后,可以联合作HPV检查,如连续3次HPV和宫颈刮片检查都是阴性,那么间隔时间可以延长到3年检查一次,65岁后可以停止筛查。

好了,今天我想经过我的介绍大家一定心里有数啦,体检医生再告诉你有“宫颈糜烂”也不要惊慌失措,暗自神伤喽。还想知道什么关于子宫的知识可以给我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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